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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對台北的印象是機車,
那在時速60行走小巷跟豆花檔刷過身的香氣,
在大街上膝蓋跟單層大巴尾巴擦身而過的驚險,
總是令我感到時間的停頓。
熊木坐大巴、捷運都會暈車,
唯有在小黑的身上,感到自在。
我第一次跟在熊木屁股後面,
因為腳短連下車也不會。
對於機車在後座能載我的20公斤行李箱,
或是雙腳跨在半世界的嫁妝箱上,
我再一次覺得世界真的有太多的可能性。
法治在城市,應該是對人友善的規條,
在城市特色、友愛之下,
暫時不要吵架,我們都只不過是土地的暫時看守者。
有些東西、在到期時,是要償還的。
我們應該在有限的時候更快樂更相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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